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你好 我是长沙的公积金在永州贷款买房 现在需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请问这个是在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还是在贷款银行?本人可以借用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9,回复内容:


您好,该证明由开发商提供,建议您咨询楼盘开发商,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8,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一类借记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图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8,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8,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8,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在您申请贷款时,会告知您所能贷款的额度。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暂时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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