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向规避公积金申诉
长沙公积金中心领导你们好! 个人在购房的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期开发上声称不支持公积金,后反馈到中心后,该开发商销售人员反馈,是优先商贷选房。因此公积金贷款买房做出了规避。长沙房价现在是水涨船高,这种两对面完全是不支持公积金做法。希望公积金中心出台相关文件遏制这种行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2,回复内容:
您好,对于楼盘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本中心官网上有关“关于对网上新闻"楼盘拒公积金贷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的相关通知,您可以具体进本中心官网进行查阅及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在2010年之后购房,未做过购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3.单位提取签字盖章的申请审批书4.购房合同(房屋主管部门备案)5.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6.不动产登记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购房需申请贷款的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申请审批期间,若有其它信用贷款的产生,将会一并纳入家庭月还款能力计算,对贷款有一定影响,具体建议携相关资料至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找工作人员核算咨询。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每月30号之前还会进行一次二次扣款,请将差额部分及时存入还款银行卡,以免造成逾期的情况。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