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长沙户口!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已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无法办理离职销户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先把银行卡挂失,然后重新补办一张,补办后带新的银行卡及身份证到贷款管理部变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在2010年之后购房,未做过购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3.单位提取签字盖章的申请审批书4.购房合同(房屋主管部门备案)5.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6.不动产登记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