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公积金

长沙公积金转移株洲需要在株洲开具什么证明去长沙公积金中心办理吗?还是直接过去可以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的提供以下资料至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即可办理: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申请审批期间,若有其它信用贷款的产生,将会一并纳入家庭月还款能力计算,对贷款有一定影响,具体建议携相关资料至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找工作人员核算咨询。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每月30号之前还会进行一次二次扣款,请将差额部分及时存入还款银行卡,以免造成逾期的情况。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扣款是每个月20日扣款,如果因为银行卡金额不足而没有扣足,会从21日扣到27日,27日是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扣款日。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1,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批期间没有缴纳维修基金该项审批,建议您咨询开发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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