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我在长沙用住房公积金买的房子,已经办理了每月对冲贷款还款,正常还款在一年以上,请问我还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吗,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或者房屋装修?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已办理公积金对冲业务,不予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申请结清提取。本中心提取业务里面没有装修提取这项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您有提取之后必须间隔六个月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面积要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单位专管员请添加网厅个人QQ800012321 详细咨询,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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