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应公司财务问题未缴
您好, 我是在长沙远成的一名员工,因公司的财务问题,于最近几日已辞职。公司从我的工资里从去年4月份一直有扣公积金的费用,但是公司一直只交到2016年6月份,要公司补交齐,公司那边负责人说没钱,说公司只要没到,就会补缴进去,请问我能否要公司退还我扣工资的钱在自己缴,还有在住房公积金这边是否有备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6,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单位名称(全称)、单位地址、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并保留相关证据(工资条等)。接到您提供的信息后,我中心会展开调查,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3,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已发放”指的是我中心已通知银行放款,截至“贷款已发放”的状态,说明由我中心审核控制的步骤已完成。关于几个工作日可以到账,由银行控制,银行会根据顺序按批放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3,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六个种类:1.期房按揭贷款;2现房贷款;3.建造自住住房贷款;4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5,二手房贷款;6.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7组合贷款。没有装修贷款这项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3,回复内容:
您好,补缴不算正常缴存,您配偶不符合本中心贷款条件,不予以叠加。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需都满足贷款条件,方可叠加。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3,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其中离职、出境定居、退休均可作销户提取,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6,回复内容:
您好,有两种方式:1、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盖章有效)携带以上资料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办理;2、专管员办理: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盖章有效)携带以上资料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办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