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按实际工资缴纳公积金

我现单位之前成立时因某些原因按最低标准缴纳公积金,每个月合计320。但实际工资是20000,也按实际工资缴税了。现在想把公积金调整到政策法规规定的正常水平,我公司财务说去调整时公积金政务办公人员不允许我调,说我可能是想套贷款。我和我老婆各有一套商贷。现在也没资格买房,第一套房都没搞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0,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公积金需调整缴存基数的,可以在每年年审时由单位提交申请,具体时间请关注官网发布的年审文件。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因建设银行系统升级,致使本月15日划拨时出现部分建设银行卡的客户划拨金额未到账。我中心正在联合建设银行积极处理此问题。未到账的划拨金额预计今明两天内会到账。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若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贷款遵循购房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合计,未来可缴存年限男士是60减去实际年纪,女士是55减去实际年纪。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2016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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