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能否缴纳?
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个人能否缴纳,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1,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单位已购买五险,则您不具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 第一,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分为部分还贷和全部结清,部分还贷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不低于所剩借款额的20%。如果是市区贷款,直接前往开福区管理部申请,如果是县区贷款,就去县区贷款管理理部申请,两种方法都要求每个月1到14号去申请。所需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银行卡(或存折)。 第二,提前还款是偿还贷款本金,不收取收其他费用。部分提前还贷偿还贷款本金,不能缩短贷款年限。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3个月(含)以上,且合并计算缴存时间需达到6个月(含)以上,在转移前后没有断缴的情况下,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您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缴存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原缴存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或本人湖南省内建行或交行的储蓄卡)、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离职提取可以做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