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如何转市公积金?
我原先是在(湖南)省直交的公积金,换了单位后,是在长沙市交的公积金。现在想把省直公积金转移到长沙市公积金,该如何操作?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已在长沙住房公积金有开户缴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转移接收函,持接收函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北京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北京缴存职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本地购房(宁乡除外)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若楼盘开发商拒绝您的公积金贷款,请您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我中心核实后进行相应处理并给您回复。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省外异地公积金开通互贷合作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其中北京、贵阳不限制户籍,其余合作城市限申请人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自住房。 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如具备购房资格的,北京缴存职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之前,第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合计,未来可缴存年限男士是60减去实际年纪,女士是55减去实际年纪。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