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公积金可以一起使用吗

您好,想咨询:夫妻双方都有缴纳长沙市公积金,一方缴费基数高,一方缴费基数低。但缴得多的还不满足贷款要求。如果买房时用缴费基数低的购买,还贷时,双方公积金都可以用来还贷吗?还是用谁的贷款,就只能用谁的还贷呢?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0,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夫妻双方共同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共计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还款卡,结婚证原件去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先划拨主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拨完后,再划拨次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邵阳专线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已开通网上离职提取业务,如满足条件,您可以申请网上提取:职工离职两年以上且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登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四家银行卡(建、工、交通、长沙)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离职提取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网上提取业务,上传的银行卡必须与绑定的银行卡一致,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新的银行卡,前往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更换绑定,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都可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申请的是商业贷款,是不能办理公积金划拨业务的,如您满足还贷提取条件,可以办理还贷提取。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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