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对冲

我每月公积金帐户额度是800元,每月还的商业贷款是3200元,每月公积金的钱,是否可以自动存入商业贷款的银行帐户。怎么办理?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申请的是商业贷款,是不能办理公积金划拨业务的,如您满足还贷提取条件,可以办理还贷提取。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1.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2.本中心暂时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建议您携相关材料,至管理部窗口,由审核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1.如您夫妻双方都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夫妻双方共同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共计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还款卡,结婚证原件去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2.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业务,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五家银行卡(建、农、工、交通、长沙)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还贷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9,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其他城市还没开通,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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