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积金是否可以转移至长沙还房贷

你好,我2016年在长沙公积金贷款买房,2017年到深圳工作,现可否将深圳市公积金转移到长沙公积金卡用于还房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2,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无法办理对冲业务。需您自行存钱至还贷卡上进行还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若是北京不开冻结证明,但还是需要个人基本情况表和住建部统一模板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划拨是每月20日之前,从公积金账户划拨到还贷银行卡。首次划拨金额是月还款额的2.1倍,以后每月划拨月还款额的1.05倍。您可以查询一下您的公积金流水与还贷银行卡流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额和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用于每月归还贷款:(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时与管理中心一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也可以在贷款期间分别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 (二)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福区管理部(长望浏宁的房产到长望浏宁),申请复印房产证(盖章)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复印件能否办理须咨询不动产中心。贷款未结清之前房产证原件是不可以借出的。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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