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押房产证是否可更换不动产权证
我购买的二手房属于某国家单位房,当时只有房产证,国土证在单位。现在小区集体给大家办理不动产权证,可是我的已于2013年购房时在长沙县公积金中心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抵押。因牵涉到单位(本人又非该单位职工),还牵涉到将来小区旁的单位搬迁等诸多问题。请问可否将抵押的房产证借出,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后再交给抵押?如果不行,还有什么其他方法?(补交的国土证的费用等我们已经都缴清,因统一缴纳,没有单独的个人缴纳凭证)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证件到哪里办理?谢谢,盼回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福区管理部(长望浏宁的房产到长望浏宁),申请复印房产证(盖章)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复印件能否办理须咨询不动产中心。贷款未结清之前房产证原件是不可以借出的。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个人开户汇缴和新单位缴纳的都是我中心公积金。您本人持身份证及开户协议到开户汇缴管理部申请封存。封存之后新单位就可以进行汇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身份证号码还是15位没有升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缴存管理部进行升位。同时在管理部绑定您的手机号码。绑定之后可以在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图片(绑定本人的建设、工商、交通、长沙、农业银行一类借记卡),即可在线办结离职提取业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若您满足人才新政,则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限的要求。关于人才的认定建议您咨询人社局。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修改手机号码有两种方式:1、单位专管员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2、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任一管理部修改手机号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微信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可以点“我的公积金”“公积金查询”注册绑定,密码为注册时您本人设置的密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