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
配偶婚前买的房用公积金贷款每月划拨,婚后夫妻并未买房,且一方名下无房产,请问无房的一方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您配偶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办理了划拨业务,则您不符合本中心还贷提取条件,只有贷款结清后,可以办理结清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如您株洲公积金转移至长沙了,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如您株洲公积金办理的是销户提取,长沙这边是重新开户,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这个月20日前会划拨完,不会对您的征信造成影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跟我们有合作协议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们受理贷款申请。(宁乡管理部暂不办理)但是组合贷款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意见,所以我们只能判断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判断是否一定能申请得了组合贷款.关于商业银行的意见,建议您咨询开发商。与本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是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其他城市还没开通,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