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7,回复内容:


您好,提取之后需间隔六个月,满足本中心贷款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4,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缴存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原缴存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本人省内建行卡、长沙银行、工行或交通银行卡即可)、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您可以在官网的“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4,回复内容:


您好,省外异地公积金开通互贷合作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其中北京、贵阳不限制户籍,其余合作城市限申请人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自住房。 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长金管发〔2013〕2号)和《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长金管发〔2013〕16号)文件规定,对注销的住房套数计算,注销一套不计入套数,注销两套算一套,注销三套算二套住房。关于长政办函【2017】38号新政,我中心官网www.csgjj.com.cn发布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有对新政作出相关调整及解释。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4,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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