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问题
主任你好! 今天的潇湘晨报报到了(长政办函【2017】38号)新政,其中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是:已注销房产不计入住房套数。请问:这个认定是否同样适用于市政府领导下的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市公积金中心政策是否应该根据新政进行相应的调整?市民不希望政府部门对于同一个政策性特定词语的认定,在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单位有不同的解释,希望得到调整和回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长金管发〔2013〕2号)和《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长金管发〔2013〕16号)文件规定,对注销的住房套数计算,注销一套不计入套数,注销两套算一套,注销三套算二套住房。关于长政办函【2017】38号新政,我中心官网www.csgjj.com.cn发布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有对新政作出相关调整及解释。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3,回复内容:
您好,你可以关注长沙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中心的“贷款楼盘”查询,或者登陆www.csgjj.com.cn查询“合作楼盘查询”,若您购买楼盘未与我中心签约,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已签约楼盘开发商不予办理的,可携相关资料至楼盘对应公积金管理部向工作人员反映该情况,以协商解决。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3,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网上提取的需要提供绑定公积金的联名卡,需携本人身份证、省内本人银行卡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绑定。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3,回复内容:
您好,夫妻双方都在我中心缴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叠加计算,若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列入可贷款额度计算。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3,回复内容:
您好,需要更改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拨协议内容的,带上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3,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20%,首套住房组合贷款首付最低30%。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44平米)购买家庭名下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35%,有商业贷款未结清,最低首付比例45%,贷款利率上浮10%。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整个贷款流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看开发商什么时候把你的贷款资料交到贷款管理部,交过来后,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你资料了,三个工作日审批完,接下来就是按照顺序通知面签,面签完开发商去办理抵押备案,然后再进入银行放款,所以无法确定具体时间。欢迎您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