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3.20新政
请问文件上只是说明调整了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只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否还是2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20%,首套住房组合贷款首付最低30%。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44平米)购买家庭名下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35%,有商业贷款未结清,最低首付比例45%,贷款利率上浮10%。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离婚的贷款申请资料加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上海已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政办函〔2017〕3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长沙外湖南省内户籍在限购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只能购买1套普通自住房,据此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对在限购区域内(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已有住房的,再购房执行第二套贷款政策。根据长政办函〔2017〕3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限购区域内,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