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时间

我是3月份开始缴存公积金的,现已入帐3-7月份5个月的公积金,现在是8月了,请问现在可以申请贷款了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包括了这里所有类型的别墅,本中心贷款和提取对于别墅都不予以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未办理对冲业务的话,需要您每月20日前及时向还贷银行卡上存上足够的还款额。办理了对冲业务的话,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月还款额是根据您个人的还款方式、贷款总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计算出来的,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官网首页有“贷款计算器”可以参考一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对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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