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别人代办
本人不在长沙,请问可以授权给朋友帮忙到窗口办理提取业务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1)单位专管员代办,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提取资料;2)同一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代办,提供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提取资料;3)配偶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及其他提取资料。其他人代办需公众处所开的公众书、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提取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5,回复内容:
您好,是的,公积金和社保须是同一家缴存单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5,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立即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经系统查询,您是原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您可携《汇缴书》和《汇缴变更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至原单位缴存管理部(开福区管理部:开福区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综合楼三楼)办理账户封存手续,随后可申请将个人账户转移至现单位,即可继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访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注册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或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app,登录后上传身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不清楚具体问题。建议您加我中心网厅QQ:800012321向后台客服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