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公积金贷款
我和前夫婚后在衡阳购买一小户型房子,房产证上仅有他的名字,且一直由他一个人还公积金贷款。离婚后,房子产权全部归属前夫,我既没有房贷也没有产权,请问,这种情况我在长沙买房算一套还是二套?可否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备注:本人现在在娄底上班,缴存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包含借款人和配偶名下所有房产,不论产权归属为婚前一方财产或双方共同财产,且包含除夫妻共有以外其他共有形式的房产。因离婚致使房屋产权已过户,不归属借款申请人的,此房屋不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但该房屋在婚姻期间申请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目前尚未结清的,须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若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二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为以转贷房产设定抵押(本套房已出证),即先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30日需申请),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贷提前还款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6,回复内容:
您好,您是使用长沙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满足本中心贷款条件,资料齐全就不会对您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影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02,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宁乡县管理部立即进行调查,了解到您及配偶的身份证号非正常升位,需前往出具结婚证的当地政府社会事务办开具证明,证明两个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人即可。考虑到以后您办理还贷提取等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也需要出具该证明,建议您和配偶将该证明妥善保存,便于以后重复使用。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6,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男性职工未来缴存年限不超过60岁含60岁,女性职工未来缴存年限不超过55岁含55岁,贷款计算机公式是您计算出来的最高可贷款额度,具体要以前台管理部审核为准,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