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农村自建房)
我是在衡阳交的公积金,户籍是长沙县农村户口。现在我要在长沙县的农村新建房屋(土地为宅基地),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期房、二手房、现房、商转公。农村新建房屋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婚前购买住房的,按照借款人在房产中占有的产权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1,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3月20日开始执行。2017年3月20日当天及之前在公积金管理部进窗登记的贷款按原政策文件执行(3月20日前递交了贷款申请资料的)。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3月20日开始执行。2017年3月20日当天及之前在公积金管理部进窗登记的贷款按原政策文件执行(3月20日前递交了贷款申请资料的)。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1,回复内容:
?您好!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需要办理委托划拨业务。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前12个月没有其他的公积金提取且账户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1,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