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移长沙公积金到广州账户
以前在长沙缴纳近2年公积金,现在广州缴纳。准备年底回长沙买房。如何合并账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公积金已封存停缴,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接受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可以在接受地申请转入。具体转移请咨询接受地公积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30,回复内容:
您好,1.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2.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时与管理中心一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也可以在贷款期间分别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3.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30,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30,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客服提供您的详细信息以便查询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6,回复内容:
您好!您于11月30日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反映该楼盘不接受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我中心长沙县管理部立即联系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随后,管理部电话联系您,告知此情况。只要购房人符合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或组合贷款条件,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30,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在本市已购买房产,则不符合本中心租房提取条件,不予以办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