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购房是否可以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长沙具备购房资格,已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请问是否可以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百分之50。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未婚,就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本人建行、交行银行卡。必须夫妻双方长沙名下没有房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1.关于您关心的“能否父子一起购房”的问题不属我中心管理范围,建议您向有关部门咨询。2.根据您所述,您的父亲是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且您父亲符合贷款条件,可以作为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您不是我中心缴存职工,同时也不是我中心合作的异地中心缴存职工,您不能作为借款人,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延长或缩短原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限内只能分别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1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公积金已封存停缴,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接受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可以在接受地申请转入。具体转移请咨询接受地公积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的数据显示银行到账失败。建议您使用正常有效的,本人名下建设、工商、交通、长沙、农业银行一类借记卡。重新在我中心官网操作提取。建议您用电脑打开我中心官网www.csgjj.com.cn点击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用户登录,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兼容模式。点击“我要提取”后,选择提取类型(在选择图片时,尽量选择图片文件大小较小的图片,图片文件越大的上传速度较慢,请耐心等待),格式要求为jpg或png的,具体可参考上传图片旁的提示。在办理提取的过程中,更换新的收款账户,上传新的银行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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