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
您好,本人在长沙上班,单位已交1年多公积金,两年前在湘潭商业贷款买的房子,请问是否可以将长沙市公积金用于湘潭市该房产的进行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购房的商业贷款的不能办理商转公。且异地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请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贷款日、放款日与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的时间间隔均应当不超过两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根据您所述情况,未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则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单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问题,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若您单位因特殊原因致使未正常缴存公积金,请向贷款管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放款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对冲业务,当前不存在逾期,无限制条件。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缴存基数调整不足6个月的,按该借款人缴存基数调整前月缴存额计算可贷额度,调整满6个月以上的,按调整后月缴存额计算可贷额度。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款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以契税发票为准,不超过契税发票的金额。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