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我现在购房选择商业贷款(开发商原因),如果想一年后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满足情况下),现在能申请支取一部分公积金余额用于还款或者首付款吗?因为看解释中间有一条说申请过购房提取不能商转公,那么其他提取方式可行吗?这个购房提取怎么界定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6,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以购房名义提取了首付款额,那么本套以后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他方式提取之后需间隔6个月才能申请贷款。比如还贷提取,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测算可贷额度。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为以转贷房产设定抵押(本套房已出证),即先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30日需申请),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贷提前还款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另一种方式为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贷证明、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银行对公账号,银行联系人电话,房屋所有权证。商转公办理前请先到我中心管理部前台咨询、核算。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6,回复内容:
您好!该楼盘已与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长沙县管理部立即联系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要购房人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随后,管理部电话联系您,告知此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合计,未来可缴存年限男士是60减去实际年纪,女士是55减去实际年纪。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