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每个月缓交公积金
我是怀化某高校的职工,正在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缴存明细上显示每个月都是补缴的,我问单位的公积金专员,她说全校职工的公积金都是每月15号以后缴的,所以显示的是补缴,不影响贷款的,但今天开发商说我没按时缴存,不符合正常缴存六个月的要求,这怎么办?我需要打什么证明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贷款日、放款日与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的时间间隔均应当不超过两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根据您所述情况,未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则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单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问题,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若您单位因特殊原因致使未正常缴存公积金,请向贷款管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上海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租房提取之后需间隔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是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若楼盘拒绝省直公积金贷款,且您是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议您拨打12329热线转省直公积金咨询或联系省直公积金进行反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购房提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还贷提取: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上海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若您以后缴纳长沙公积金在长沙买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要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那么异地公积金需要注销。您可以办理提取注销或者是转移至我中心账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