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重庆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长沙公积金账户操作这些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之前在重庆工作,在重庆有公积金账户并进行了公积金交纳,目前该账户还有一定公积金款项。去年回长沙工作后,长沙单位也开具了公积金账户并交纳了公积金。之前咨询如果在长沙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办理提取注销或者转移至长沙公积金中心账户。目前我想将重庆账户余额转移至长沙公积金账户以便贷款,了解到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经上线,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满足条件,该如何操作,是否还需要去重庆办理业务? 希望能够得到答复,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且长沙公积金已开户的,办理公积金转入的提供以下资料至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即可办理: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对冲业务,放款下来之后就可以申请,在贷款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上海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租房提取之后需间隔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是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若楼盘拒绝省直公积金贷款,且您是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议您拨打12329热线转省直公积金咨询或联系省直公积金进行反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购房提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还贷提取: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上海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若您以后缴纳长沙公积金在长沙买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