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我于2016年11月购房一套,当时未缴纳公积金,办的商业贷款。 至今17年12月份,现已连续缴纳公积金10个月,想咨询能否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公积金受理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现公积金中心暂时无法办理公积金卡。若您需要办理提取或贷款都可以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对冲业务,放款下来之后就可以申请,在贷款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上海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租房提取之后需间隔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是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若楼盘拒绝省直公积金贷款,且您是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议您拨打12329热线转省直公积金咨询或联系省直公积金进行反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购房提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还贷提取: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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