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
我是本地户口,但无公积金,配偶在长沙有公积金,但非本地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如果买房写我们两个的名字,是否可以使用他的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无法申请购房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额和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用于每月归还贷款:1.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时与管理中心一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也可以在贷款期间分别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2.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省直公积金贷款不能在本中心办理按月对冲业务,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以契税发票为准,不超过契税发票金额。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具体以单位年审时提交的年审文件为准,具体如何计入总收入建议您咨询单位专员。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网络或系统等原因造成的,如同时提交人数过多或系统响应延迟等。建议您重新提交尝试,安卓手机用户也可以下载手机App在线提取,或者到就近管理部柜台办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