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异地货款
您好,本人工作单位在湖北宜昌,单位集体户口在宜昌,公积金交在宜昌,打算在长沙购买首套住房(名下无房产),请问可否办理宜昌公积金异地货款业务?如可以,最低首付比例是多少?办理流程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2,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省外异地公积金开通互贷合作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其中北京、贵阳不限制户籍,其余合作城市限申请人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自住房。 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1,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您的开发商与哪个银行有合作,您就办理该银行的银行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1,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1,回复内容:
您好,自愿停缴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的,缴存人可即时提取,但缴存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贷款未结清的除外 。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1,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且如果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且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补缴配偶资料后是需要重新审核贷款的,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