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却不满三人,如何缴纳公积金。
主任,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入职了一家公司,是湖南分公司,法人为北京总部人员,法人在北京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公司目前除法人外有2名员工,我是其中一名。
公司告知我公司目前可在长沙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只有2人,而公司住房公积金开户要达到3人,所以不能办理2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是必须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公司该如何缴存仅有2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8,回复内容:
您好,以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审核为准,建议您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1.公积金不能对冲商业贷款。2.如您满足还贷提取条件,可以申请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登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点击互动交流进行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8,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没有装修贷款政策,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8,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7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7个试点城市:天津、广州、深圳、武汉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