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缴住房公积金问题
你好:
2013年毕业至2017年4月在中铁工作在长沙缴纳五险一金,今年四月份换了家公司,现在这家单位五险是缴在武汉,而且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想请问我个人能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如果能的话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再就是像我这种情况5.20政策出台后倒地具不具备在大长沙购房的条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您在外市工作不符合本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条件,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5.20新政社保个税要求您需参考住建委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不建议手机转账,经常有备注显示不全无法入账的情况发生。保险起见,建议银行柜面转账,并一定要注意写清楚备注信息。如出现转账后多日未到账情况,建议您拨打12329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汇缴方式、缴存管理部、汇缴年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1.申请贷款中,出现离职情况,对您申请公积金贷款会有影响,放款的时候还会查您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最后一次缴存距离放款不能间隔两个月,建议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继续缴存。2.抵押手续办理属于房产局的业务范畴,建议您咨询相关房产部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1.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2.本中心提取业务里面没有装修提取这项业务,还贷提取条件: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偿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3.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