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封存状态一年半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
您好,我的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已经达到了一年半,2015年10月开始处于封存状态的,请问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后台无法核实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问题反馈至微信客服核实,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贷款中,出现离职情况,对您申请贷款会有影响,放款的时候还会查您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最后一次缴存距离放款不能间隔两个月,建议您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核实真实情况。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或异地管理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或夫妻双方分别在管理中心和异地管理中心缴存的,也可累计额度,异地管理中心不包含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本咨询平台仅提供有关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这里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问询平台,咨询湖南省直公积金业务就,建议您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省直专线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抵押房屋必须是在原购房贷款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前结清后30个工作日内携相关资料至贷款管理部前台办理。(本套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出,只能用本套房作抵押)所需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 3.收入证明。在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有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