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

你好,我和我老婆在婚前各自买了房,我是商业贷款按揭买房,她是省公积金贷款对冲买房,现在婚后我们都在按揭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提取我的公积金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那套房,如您省直公积金没有办理划拨业务自行还款12个月后可以办理划拨业务,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是期房,建议您与您的开发商联系,如是二手房,携带身份证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合肥,南昌,武汉,广州,贵阳,深圳,宜春,新余,北京,上海其他城市还没开通,除开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城市均要求户籍地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原则上任何开发商不得已任何借口拒绝公积金贷款,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点击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咨询或是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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