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转移

个人在长沙办理的公积金,能否转移到外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详细咨询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5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5个试点城市:广州、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若原来的市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贷款且账户封存状态,新单位若在省直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可以携带省直住房公积金开具转移接收函(一式两份),原单位盖章的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部申请转移。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补缴多少月份由您自己决定,但是补缴不算正常缴存,且如是单位公积金账户,您个人是无法补缴的,必须由单位专管员操作。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