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购买的外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我于2016年8月份购买了吉林通化的一座房产,今天去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时候,被告知外地购买的房产不能提取,因为我购买房子的时间是去年,而文件下发时间是2017年,我认为我的行为还是可以提取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目前全国未建立统一的房产信息查询平台,异地购房信息无法核实,故暂停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购房提取业务,您现在提出申请购房提取,故按照现在本中心的政策执行,与您的购房时间无关。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在每年7月份。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签订借款合同后,还有办理抵押、通知银行放款、银行放款等环节。这几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均不受我中心控制,因此无法准确回答“从面签到银行放款需要多少工作日”。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抵押担保由开发商和房产局统一办理,不属本中心管辖范畴,建议您咨询相应部门,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若原来的市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贷款且账户封存状态,新单位若在省直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可以携带省直住房公积金开具转移接收函(一式两份),原单位盖章的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部申请转移。如您需要按照新基数计算,需连续汇缴满6个月之后才可申请,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那套房,如您省直公积金没有办理划拨业务自行还款12个月后可以办理划拨业务,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