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转移及贷款问题咨询
领导,您好!1、我想把上家公司的公积金(市直)转移到现在公司开的公积金账户上(省直),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及操作流程是什么呢?在交流中心里面看到好像需要上一家公司的证明,但是上一家公司已经倒闭解散了!2、如果我想贷款60万元,本人目前23岁,公司公积金每个月只交了360元,如果我把公积金缴存调到800元的话,是不是要等到缴存800元达到6个月之后才能贷到我想要贷的额度?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若原来的市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贷款且账户封存状态,新单位若在省直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可以携带省直住房公积金开具转移接收函(一式两份),原单位盖章的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部申请转移。如您需要按照新基数计算,需连续汇缴满6个月之后才可申请,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期房放款是打到开发商的账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是期房,建议您与您的开发商联系,如是二手房,携带身份证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合肥,南昌,武汉,广州,贵阳,深圳,宜春,新余,北京,上海其他城市还没开通,除开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城市均要求户籍地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原则上任何开发商不得已任何借口拒绝公积金贷款,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