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贷款条件
我是深圳的公积金,这个月有取出过公积金使用,下个月还能回长沙公积金贷款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满足本中心异地贷款条件,提取之后需间隔六个月才可以提出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补缴多少月份由您自己决定,但是补缴不算正常缴存,且如是单位公积金账户,您个人是无法补缴的,必须由单位专管员操作。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本咨询平台仅提供有关公积金业务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在每年7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