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余额提取

你好,我想咨询下,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用作购房款吗?有金额要求吗?需要什么资料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满足购房提取条件,可申请购房提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市公积金贷款(除家庭名下首套且小于90平米外),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商业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0,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缴存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原缴存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或本人湖南省内建行或交行的储蓄卡)、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现在本中心已开通网上离职提取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已开通网上提取业务,必须账户封存满24个月,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在线办结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离职和退休提取三大业务。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离职提取业务;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 ,最终能贷款多少,要把贷款资料上缴到贷款管理部后综合评定才能知道。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携带身份证和您公积金借款合同到您贷款地管理部先提出申请,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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