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

已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96平,40年产权商业性质的公寓,商业贷款尚未结清,请问现在需要购买一套98平的住宅算第几套房?首付多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满足购房提取条件,可申请购房提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市公积金贷款(除家庭名下首套且小于90平米外),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商业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经长沙县管理部核查,您的贷款申请于3月27日收件,3月28日录入系统,预计将于下周进入审核环节,我中心承诺3个工作内完成审核(初审-复审-审批)。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已联系楼盘中央美郡相关负责人,负责人称目前该楼盘二期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开始销售。管理部已向开发商强调相关条例规定,开发商承诺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立即办理公积金续签手续。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房,离职,退休,出境定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承或受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种提取所需资料与满足条件不同,这边不清楚您要咨询何种提取,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可以向微信后台提出问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这种情况,您名下有两套商业性住房,公寓不属于商业性住房,可忽略不计,您再次购房属于第三套房。本中心暂不支持第三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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