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

您好!我是湖南非长沙籍,在长沙已交住房公积金5年多,现帐户余额10多万,在长沙未有购房。我想使用公积金货款购房。现请问:1、我使用公积金购房时,可否先提取公积金余额以做首付款?然后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2、若可取提取公积金余额以做首付,可以提取多少?3、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多少?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该套房办理了购房提取,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办理划拨业务,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综合评定,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一起缴存的,未来可缴存年限男士是60减去实际年纪,女士是50减去实际年纪。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未来可缴存年限按借款人身份证日期计算(实岁),贷款年限按虚岁计算(往后推半年)。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若原来的省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贷款且账户封存状态,新单位若在市直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可以携带市直住房公积金开具转移接收函(一式两份),原单位盖章的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本人身份证,到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部申请转移。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的根据您本人在房产中占有的比例来办理。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6,回复内容:


您好!在已离职且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如果不是长沙本地户口或者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在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的非农户口(包括长望浏宁),就需要离职满两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没有新单位为您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才能提取。所需资料:原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或本人湖南省内建行或交行的储蓄卡)、长沙农业户口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现在本中心已开通网上离职提取业务,如满足条件,您可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6,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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