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消费贷款对公积金贷款的影响

你好!请问如果名下已有消费贷款,例如1年后需一次性还清的10万消费贷款,是否会对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如果有影响,是哪种计算逻辑?影响多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6,回复内容:


您好,名下有其它贷款的合并计算到家庭月还款能力,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50%,如您是未婚首套房则可以按照5154/月计算,如您已婚配偶没有购买公积金,则需开具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需提供纳税证明,具体以贷款管理部工作人员核算为准,感谢你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并且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且单位公积金账户与个人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不同,建议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后,将单位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开账户。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经审核同意后,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请在管理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内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已办理了划拨业务,是无法办理还贷提取的,您只能结清后,办理结清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2,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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