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资料咨询
公积金年审的资料中有一项是提供最近的社保缴费通知单,我们公司只交了5月份的,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有社保缴纳的人员信息一定要跟公积金的一致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单位网厅业务,建议您加网厅QQ:800012321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可以购房提取,但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但暂停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含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的异地购房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未办理划拨业务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3,回复内容:
您好,是的,现在铁路公积金申请的贷款不能更改贷款合同内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咨询转出到岳阳华容公积金建议您咨询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详情请拨打12329转岳阳专线,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近期咨询人数较多热线繁忙,建议您更换时间段拨打,或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咨询微信客服。也可在主任信箱进行提问,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在湘铁路系统单位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可登录本中心官网的“铁路分中心”查看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