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后可以部分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刚刚审批下来,准备开始还贷,没有办理银行自动划扣,现在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余额(非全部),然后半年后再提取部分公积金余额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9,回复内容:
您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1,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4.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详情请查阅办事指南
广州公积金转东莞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1,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本市归集银行申请即可,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2,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20元和27391元,如有最新通知将及时通过官网公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2,回复内容:
您好,纳税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2,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20元和27391元,如有最新通知将及时通过官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