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没有不动产权证,只有首付款发票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本人在省内异地办理了首套房商业贷款,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在只有如下资料请问可以进行“”购房提取“”公积金吗?1、购房合同2、贷款合同3、夫妻双方结婚证和身份证4、最近11个月人银行还贷流水5、当地房产部门出具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记载了房屋信息)6、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2016年9月出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0,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档复印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的本人的建设、工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这边已与您取得联系,由于您不清楚当时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您弟弟后,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客服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每个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您是在株洲购房,建议您详细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株洲专线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如该套房已办理购房提取,则该套房不予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是的,公司加个人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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