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我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冲,现已对冲三个月,现因公积金缴存额增加,且公积金账户有一定的余额,我想增加每月还款额缩短还款期限,可以吗?需要如何办理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正常还款1年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年限,建议您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如配偶未缴存在本中心还需提供收入证明(5000元以上提供纳税证明、3个月的银行流水),夫妻双方前往贷款地管理部提出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7,回复内容:


您好,1.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7,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7,回复内容:


您好,不能办理购房提取,本中心已暂停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含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的异地购房提取。如满足还贷提取条件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条件: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7,回复内容:


您好,铁路住房公积金无法直接用账户余额提前抵冲还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7,回复内容:


您好,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调基是由单位专管员统一办理的,如您要使用新的缴存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新基数上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满足本中心贷款条件,方可申请。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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