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
目前房子是商业贷款,在长沙公积金缴存已满12个月,现在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每个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您是在株洲购房,建议您详细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株洲专线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如该套房已办理购房提取,则该套房不予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是的,公司加个人的合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已成功办理对冲业务,且您公积金账户余额有足够的还款额,对冲业务是每月20日直接从您公积金账户抵扣还款额,您收到的该短信只是本中心的短信提醒。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职工申请贷款“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承诺在贷款后继续正常缴存”。如在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您的贷款会造成负面影响。建议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