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广东买房能提取余额吗?
你好!我户口在湘潭,目前公积金买在长沙,打算在广东买一套房子。已用原湘潭公积金供了一套湘潭的房子,请问我在广东买房后能提取目前长沙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7,回复内容:
您好,不能办理购房提取,本中心已暂停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含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的异地购房提取。如满足还贷提取条件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条件: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1.北京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没有户籍限制,异地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近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近6个月缴存流水、异地贷款情况证明和夫妻双方在缴存地近1个月的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2.是在购房所在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1.期房提取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购房地在长沙,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五家银行卡的Ⅰ类卡(建、农、工、交通、长沙)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还贷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不清楚您要咨询的是提取业务还是贷款业务,建议您加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客服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