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打印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过期

您好,我在6月23号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6月26号由售楼中心提交给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7月3号售楼中心给我通知:”公积金贷款打回“,理由是:我公积金资料过期!具体显示是:“最近连续缴存时间:2009年10月-2017年4月”!我咨询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什么我6月23号打印的资料只显示到4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回复:广州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为:每月月底前缴纳上月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不和社保同步(社保缴纳时间为每月15前缴纳当月)。你公司每月27号缴纳上月公积金(我的缴存明细有显示)。所以你在23号是打印只有4月份之前的!

 请问我提供那些资料才能证明我6月23号打印的这份资料是有效的!需要我公司提供证明我是在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吗?贵单位是否可以联络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沟通此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8,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长沙县管理部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可能因沟通不充分,致使产生误解,管理部已电话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目前您的贷款申请现已完成审批和面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1.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2.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综合评定,最终能贷款多少,要把贷款资料上缴到贷款管理部后综合评定才能知道。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1.办理网上提取业务,上传的卡必须与之前在系统内绑定的卡一致。2.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会有影响,放款的时候还会查您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最后一次缴存距离放款不能间隔两个月,建议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继续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4,回复内容:


您好,资料上传成功后,审核时间一般是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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