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使用

您好!请问夫妻联名买房,如用我妻子的公积金办理贷款,我本人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现有余额用于付首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6,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必须您先自行支付首付,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可以购房提取,但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未办理划拨业务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个月后可向贷款管理部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只能更改一次,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8,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长沙县管理部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可能因沟通不充分,致使产生误解,管理部已电话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目前您的贷款申请现已完成审批和面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后台无法核实您的情况,您可以添加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信息和情况反应给微信客服核实,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有公积金贷款如还款满了一年并且没有办理过划拨业务可作还贷提取,最多提取您12个月还款额,资料如下:购房合同,公积金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本人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银行可必须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异地购房还贷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身份证,还有公积金的卡,准备本人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银行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如果是长沙本地农村户口还需要提供户口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5,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是公积金年审时间,个人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调基。新基数未缴存满六个月按以前的基数计算,要使用新基数进行贷款,需在新基数的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满六个月,满足本中心贷款条件,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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